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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山东开云电子化学有限公司高低沸环保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开云电子化学有限公司高低沸环保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开云电子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广饶经济开发区,山东开云电子化学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N37°25′31.63″;E118°52′1.54″。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投资:项目总投资21211.19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有机硅高低沸物裂解装置1套,高沸物罐区1套,浆渣水解装置1套,事故水池1个(按最新规范设计不小于3000m³),装卸车尾气吸收装置1套以及配套设施,拟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为32人,生产采用四班三运转,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开云电子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志国
联系电话:13561058729
联系地址: 广饶县经济开发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河北启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48号风尚宜都二区2楼GW079号
邮编:050046
电话:18922861070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开云电子化学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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